网购10元红酒敢卖688元?

这听起来不可思议,

可还真有人想靠着“酒托”生意发大财!

近日,一个诈骗团伙近日落网!

这事儿还得从今年1月份说起!

大明湖派出所接到多起群众报警,

在历下区县西巷酒吧内存在酒托诈骗现象,

少则几百元,多则被骗上万元。

接警后历下警方对该酒吧及周边

进行布控盯守,通过近半个多月的梳理,

最终锁定了8名犯罪嫌疑人,

确定了该团伙的组织框架和犯罪手段。

经过周密部署,3月24日,

历下警方在济南历下区,

将犯罪嫌疑人裴某(男,年龄26岁,黑龙江人)、

王某某(男,黑龙江人,32岁),

李某(女,31岁,黑龙江人)、

张某某(女,31岁黑龙江人)抓获。

2021年5月12日,

历下警方在淄博将剩余4名犯罪嫌疑人

全部抓获,

彻底打掉这一团伙

经过民警调查发现,

这不是这个诈骗团伙第一次作案了!

该团伙共8人,4男4女,

犯罪嫌疑人高某(男,28岁,黑龙江人)

组织犯罪嫌疑人崔某、裴某等八人,

先后租用多家餐厅作为诈骗场所进行诈骗活动。

犯罪嫌疑人高某寻找餐厅的隔断,

告知餐厅老板,每日租两到三个隔断,

以日结的方式,称其自己有固定的客户。

高某购买价格低廉的干果、水果、红酒等物品,

雇佣“键盘手”冒充女青年

通过网络以交友、相亲的名义

寻找被害人。

整个诈骗手段,

建议反复阅读,避免上当受骗

获取被害人联系方式后,发送给女性同伙,由女性同伙虚构身份,充当“键盘手”在网络上联系被害人的女青年,假意与被害人相亲或交友,将被害人骗至上述租用的场所见面,利用被害人初次与女青年见面不好意思拒绝的心理,以消费的名义将准备的干果、水果、红酒等物品高价出售给被害人骗取钱财。

犯罪嫌疑人裴某在上述场所冒充服务员,向被害人出示价目表、送酒送果盘并收取赃款;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上述场所外围负责望风,处理与被害人发生的纠纷。犯罪嫌疑人高某确定与其他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分赃比例

最最不可思议的是,

经民警深入调查:

犯罪嫌疑人所用红酒均是在网上购买的,

一瓶不足10元,

就是不到10元的红酒,售价600余元。

经民警审查,该团伙2月初,

在济南市历下区、市中区、历城区作案30余起,

涉案资金20余万元。

该团伙中的男子,均有诈骗前科。

目前,除张某某因怀孕被取保候审外,

其余7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刑事拘留,

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。

最后小西还是想叮嘱一句,

别想着投机取巧,诈骗来赚得不义之财,

年轻人应该想着靠奋斗过上更好的生活,

法网恢恢疏而不漏!

来源: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记者 尉伟

来源: 西湖之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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