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购10元红酒敢卖688元?
这听起来不可思议,
可还真有人想靠着“酒托”生意发大财!
近日,一个诈骗团伙近日落网!
这事儿还得从今年1月份说起!
大明湖派出所接到多起群众报警,
在历下区县西巷酒吧内存在酒托诈骗现象,
少则几百元,多则被骗上万元。
接警后历下警方对该酒吧及周边
进行布控盯守,通过近半个多月的梳理,
最终锁定了8名犯罪嫌疑人,
确定了该团伙的组织框架和犯罪手段。
经过周密部署,3月24日,
历下警方在济南历下区,
将犯罪嫌疑人裴某(男,年龄26岁,黑龙江人)、
王某某(男,黑龙江人,32岁),
李某(女,31岁,黑龙江人)、
张某某(女,31岁黑龙江人)抓获。
2021年5月12日,
历下警方在淄博将剩余4名犯罪嫌疑人
全部抓获,
彻底打掉这一团伙
经过民警调查发现,
这不是这个诈骗团伙第一次作案了!
该团伙共8人,4男4女,
犯罪嫌疑人高某(男,28岁,黑龙江人)
组织犯罪嫌疑人崔某、裴某等八人,
先后租用多家餐厅作为诈骗场所进行诈骗活动。
犯罪嫌疑人高某寻找餐厅的隔断,
告知餐厅老板,每日租两到三个隔断,
以日结的方式,称其自己有固定的客户。
高某购买价格低廉的干果、水果、红酒等物品,
雇佣“键盘手”冒充女青年
通过网络以交友、相亲的名义
寻找被害人。
整个诈骗手段,
建议反复阅读,避免上当受骗
获取被害人联系方式后,发送给女性同伙,由女性同伙虚构身份,充当“键盘手”在网络上联系被害人的女青年,假意与被害人相亲或交友,将被害人骗至上述租用的场所见面,利用被害人初次与女青年见面不好意思拒绝的心理,以消费的名义将准备的干果、水果、红酒等物品高价出售给被害人骗取钱财。
犯罪嫌疑人裴某在上述场所冒充服务员,向被害人出示价目表、送酒送果盘并收取赃款;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上述场所外围负责望风,处理与被害人发生的纠纷。犯罪嫌疑人高某确定与其他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分赃比例
最最不可思议的是,
经民警深入调查:
犯罪嫌疑人所用红酒均是在网上购买的,
一瓶不足10元,
就是不到10元的红酒,售价600余元。
经民警审查,该团伙2月初,
在济南市历下区、市中区、历城区作案30余起,
涉案资金20余万元。
该团伙中的男子,均有诈骗前科。
目前,除张某某因怀孕被取保候审外,
其余7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刑事拘留,
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。
最后小西还是想叮嘱一句,
别想着投机取巧,诈骗来赚得不义之财,
年轻人应该想着靠奋斗过上更好的生活,
法网恢恢疏而不漏!
来源: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记者 尉伟
来源: 西湖之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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